(资料图片)
昨日上午,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明泉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,解读“适当跨店经营”工作相关内容,并与网民在线交流。
适当跨店经营,是指沿街店面在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的前提下,条件允许的,可以超出门店部分公共区域,开展与原业态相一致的经营活动。
李明泉表示,小微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。适当跨店经营为小微店面延伸了服务半径,增加了经营收入,既解决了商户生计需求,也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了生活便利,带来更多的消费体验,激发了市场活力。同时,适当跨店经营也让一座城市有了活的灵魂,一街一策、一店一策,特色化、差异化是本真的生活方式,也是现代城市文明发展的人文情怀。
据悉,我市自去年开展适当跨店经营先行试点工作以来,各区积极借鉴试点成果,开展跨店设置,规范有序经营。目前,全市36个街(镇)已先行先试设置禁设区27个、限设区40个、宜设区113个,规范路段360条,惠及沿街店面19279家,占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主体的18.8%。
当然,“放”不等于放任,“管”不等于“一刀切”。适当跨店经营管理上采用疏堵结合,处罚上要求柔性执法,既化解了执法部门与商户之间的管理执法矛盾,又使街面市容环境秩序进一步提升,还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借鉴。
“我们将继续强化统筹协调,找到维护市容秩序与盘活小微经济的‘最大公约数’,建立‘商户提需求、部门搞保障、社会作评价’工作链路,切实把‘一米管理线’变成‘为民服务线’。”李明泉表示,今年以来,市执法局已将“适当跨店经营”列入年度重点工作,并结合主题教育重点攻关、强力推进,着力打造适当跨店经营厦门特色品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