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
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
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
经核查,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是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,
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,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、审慎分析后审慎做出的决策,符
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
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董事会审议本事项
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表决结果合
法、有效。因此,我们同意本事项。
二、关于注销 2020 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
经核查,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
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——回购股
份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、合规。本事项不会对
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,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
情形,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,亦不会影响上市地位。因此,我
们同意本事项。
三、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
经核查,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项目借款提供担保,目的是为了推动其
“15 万吨/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建设”的开展,有利于其生产经营
发展,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。烟台益大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
等担保,烟台益大亦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,本次担保风险可控。公司就
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、合理、公允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,特别
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们同意本事项。
(以下无正文)
[本页无正文,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
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]
独立董事签字:
王燕涛 王欣兰 张晓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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