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黄羊村肖家斑竹林有一处危岩,给过往的车辆行人造成安全威胁。前不久,这处隐患被移除了,取而代之的是坚固的挡墙。
然而,这样一件好事,在村民口中却有不少抱怨,这引起了正在该村开展常规巡察工作的巡察组的注意。工作人员分头行动,一组与黄羊村村干部及项目负责人谈话,另一组查阅资料并继续走访村民,瞭解项目招投标等情况。在走访中,施工人员一句“项目利润丰厚”引起了大家的注意。
为尽快查清事实,巡察组申请边巡边移,由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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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招投标全程都是在村民代表和村监会监督下进行的,经得起检验……”具体负责项目对接的村委会副主任杨某面对调查人员理直气壮。
“这样一个项目能用20多万元?”调查人员继续追问。
“项目坡高地陡,周边土质松散,施工难度大,花费高很正常。”杨某解释道。
随即,调查组联系了相关专业人员实地勘验,发现该工程存在虚报填埋石方量、虚增工程造价等问题。面对勘验结果,项目负责人承认了虚报工程造价等事实,杨某也承认了自己收受项目方资金等问题。
此前,该区争取到一笔应急排危资金,对沿山小型滑坡点较多的乡镇按比例分配。黄羊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肖某,村党委副书记陈某及村委会副主任杨某等人掌握信息后,想着肖家斑竹林有一处危岩需要处置,本村工程队正好可以参与,钱也挣了隐患也排除了。但3人一合计,觉得项目简单,能申请的资金不多,于是虚报排危土方量、虚增工程造价,对项目进行“包装”并申报到资金21万余元。
然而,由于村工程队没有资质,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。3人心有不甘,又生出一计:无论哪个公司中标,都由杨某去和中标方沟通,以合伙做项目名义将自己包装成入股方,以此向中标方索要好处。
经查,该工程项目中标方应肖某、杨某、陈某等3人要求交给他们7万元,其中肖某实得3.4万元、杨某实得2万元、陈某实得1.6万元,所得钱款均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。最终,肖某、杨某、陈某都受到相应处理,违纪违法款项被追缴。
此外,安州区委巡察机构将该案中的风险点整理成清单,反馈给各乡镇党委自查自纠,区纪委监委以“室组地”协作方式,深入村、社区开展项目建设“回头看”,推动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进行。(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